为进一步做好泸定县地震受灾学生慰问关怀工作,学校开展泸定县地震受灾临时资助工作,经学生本人申请,二级学院初审、学校复核对杨乌杰、雷鑫2名学生按照1000元/人标准资助。
公示期:9月7日至9月13日。公示期内如果对拟资助对象持有异议,请通过电话形式实名反馈。028-68939893
学生处
9月7日